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是哪一年颁布的

法律援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是2005年颁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是为了规范公务员的管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促进公务员正确履职尽责,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
    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是人民的公仆。
    公务员的管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照法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三条 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四条 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忠于宪法,模范遵守、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忠于国家,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三)忠于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四)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五)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六)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法治,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
    (七)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