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什么少数民族没有死刑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
少数民族杀人不判死刑,这个说法是不正确的。全国各民族一律平等,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刑罚是根据犯罪情节严重程度决定。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少数民族在刑法上没有任何特权。因此,少数民族如犯有死罪的话,同样适用死刑的。少数民族只是在少量的涉及民族风俗习惯的个别法律的实施时,有一些特权,比如个别少数民族的结婚年龄比婚姻法提前二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法律规定,故意杀人的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并没有规定少数民族人民没有死刑。法律只规定了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也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死刑对罪大恶极、严重危害他人和社会安全的犯罪分子予以处决,在严惩犯罪者、威慑和教育有犯罪企图者,安抚受害者遗族、保护公民的各项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以及人类伦理道德底线等方面,拥有特殊作用,其效果也非常显著。在各类阶级(或私有制)社会,作为法律体系的一部分,它必然将像法庭、监狱、警察等国家机器一样,拥有长期存在的合理性。
适用死刑的罪名(不同国家以其具体规定为准):谋杀、叛国、严重的故意伤害、强奸、暴力抢劫、劫持、绑架、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情节极其严重的各类普通刑事犯罪、数额巨大的贪污受贿等。
在中国,死刑分为死刑并缓期2年执行(死缓)与死刑并立即执行两种死刑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