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文员是干嘛的

法律援助

    公安局文员的工作职责是:
    一、管理户口登记的办理,负责各种报表的填制统计工作;二、负责搜集全所工作情况,积累材料综合研究和社会治安情况,定期综合上报;
    三、负责接待外调人员、群众来访工作,处理来函和群众来信;
    四、管理公安业务、文书档案和户籍簿册档案;
    五、管理处罚没收的财物、赃款物和捡拾物品;
    六、保管介绍信,处理所内的日常行政事务和担任会议记录;
    七、协助所领导管理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
    八、负责所内财务、账目管理、管理收支与支出,定期到上级机关报账;
    九、管理所内器材装备,维护保障所内车辆、办公电脑、打印机、民警食堂、办公消耗性物品的正常运作与供应,保障工作正常开展。
    法律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第一条
    为了规范文职人员管理,保障文职人员合法权益,在军事人力资源领域贯彻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建设高素质文职人员队伍,促进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文职人员,是指在军民通用、非直接参与作战且社会化保障不宜承担的军队编制岗位从事管理工作和专业技术工作的非现役人员,是军队人员的组成部分。
    文职人员在军队和社会生活中,依法享有国家工作人员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三条文职人员的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依照法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第四条军队对文职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