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50万以上多些万以下?
法律援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违反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规定进行生产建设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并恢复原状,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是为了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促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保障生态安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华民族永续发展而制定的法律,于2020年12月26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2018年7月17日,水利部部长鄂竟平在全面建立河长制新闻发布会上说。“要协同有关方面,促进尽快颁布。我们将积极配合全国人大,抓紧立法草案的研究起草工作,加强重点、难点问题的调研,力争尽早促成法律草案。”                                           水利部的职责?
水利部编制相关保护开发规划,长江岸线的近65%被划为保护区、保留区,水利部还开展入河排污口、岸线保护和利用、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点位排查、河道采砂等多项专项整治行动,未来这些专项行动还将深化,水利部在此基础上将构建全覆盖的监控体系,促进长江保护法尽快颁布。
2018年12月10日,全国人大环资委组织召开了长江保护法立法座谈会。在座谈会上,全国人大环资委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王金南院长就长江保护法的立法目的、保护对象、保护措施等进行了系统阐述,并提交了长江保护法。建议稿共有10章76个条款。
综上所述,建议设立捕鱼期,保护水资源不受污染,为了更好的环境大家一起努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第八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一)船舶在禁止航行区域内航行的;(二)经同意在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禁止航行区域内航行,未采取必要措施减少对重要水生生物干扰的;(三)水利水电、航运枢纽等工程未将生态用水调度纳入日常运行调度规程的;(四)具备岸电使用条件的船舶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岸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