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解析及案例分析
法律援助这段内容介绍了如何认定开设赌场罪以及开设赌场罪的认定标准。要认定开设赌场罪,需要关注赌场设施是否符合规定、赌场是否具有合法来源、赌场规模是否适度、赌场管理是否规范。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聚众赌博和开设赌场罪的区别在于规模、组织方式、赌具提供和赌博方式等方面。
法律分析
一、如何认定开设赌场罪?
要认定开设赌场罪,我们需要关注以下四个方面:
1. 赌场设施是否符合规定:赌场需要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赌场设施,如赌桌、骰子等。
2. 赌场是否具有合法来源:赌场的资金来源应当合法,如通过合法经营获得的利润。
3. 赌场规模是否适度:赌场应根据市场需求适度发展,不能过度扩张。
4. 赌场管理是否规范:赌场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赌场安全有序运行。
(一)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只要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二)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即行为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一贯参加赌博,是为了获取钱财,而不是为了消遣、娱乐。
(三)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
(四)本罪在客观万面表现为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和开设、经营赌场的行为。
二、开设赌场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聚众赌博和开设赌场罪比较
所谓聚众赌博,是指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赌博,自己从中抽头渔利。这种人俗称“赌头”,赌头本人不一定直接参加赌博。
所谓以赌博为业,是指嗜赌成性,一贯赌博,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来源,这种人俗称“赌棍”,这里要注意赌博行为的时间延续性和长期性。在具体认定上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所谓开设赌场,是指开设和经营赌场,提供赌博的场所及用具,供他人在其中进行赌博,本人从中营利的行为。
(二)聚众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的区别
聚众赌博与开设赌场均有为赌博提供场所、赌具等物质便利条件的行为,两者的区别在于:
1、聚众赌博的规模一般较小,赌头通常利用自己的人际关系在小范围内组织他人参赌,聚众赌博行为中其成员相对固定,同时赌头也参与赌博;开设赌场具有一定的规模,参赌的人员众多。
内部有严密的组织和明确的分工,有赌场服务人员在赌场内负责收费、记账、发牌或洗牌,有专人望风,参赌人员由赌徒介绍或熟人带路,才能进入赌场参赌。
2、聚众赌博一般具有临时性、短暂性的特点,组织参赌人员在一次赌博结束后,下一次赌博又须再次组织;开设赌场具有持续性和稳定性特点,只要在其时间内、赌博人员来到赌场均能进行赌博活动。
3、赌具的提供,聚众赌博中的赌具有时由召集者提供,有时由参赌者自带;开设赌场中的赌具一般由赌场提供。
4、聚众赌博的赌博方式一般由参赌人员临时确定;开设赌场的赌博方式具有多样性,一般由经营者事先设定,提供筹码,有时还有一定的赌博规程。
结语
赌场罪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非常大。要认定开设赌场罪,需要关注赌场设施是否符合规定、赌场是否具有合法来源、赌场规模是否适度以及赌场管理是否规范等方面。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只要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赌场罪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聚众赌博和开设赌场罪的区别在于规模、组织方式、赌具提供以及赌博方式等方面。赌场罪是一种犯罪行为,对犯罪者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