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办法及案例分析
法律援助离婚调解分为三个阶段:诉前调解、庭前调解、诉中调解。诉前调解是起诉前的谈话,法官询问双方情况,如能调解,开具调解书解除婚姻关系。庭前调解在立案成功前进行,法官希望通过调解化解矛盾。诉中调解针对首次起诉离婚,法院重视调解和好工作。如被告不同意离婚,法官可能劝原告撤诉;若同意离婚,法官将处理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实质问题。
法律分析
离婚调解一般分为三个阶段:诉前调解、庭前调解、诉中调解。第一阶段:诉前调解。诉前调解,顾名思义就是起诉前的调解。具体而言,就是当你下定决心走进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法院并不立即立案,而是将你的起诉材料收下,开一个已收取材料的单子给你,在45天内会通知你能否成功立案。法院这边的工作程序是将收取的立案材料直接分到承办法官手中,由他先与被告联系,确认被告地址和身份是否正确。然后,他会通知双方当事人一起到法院接受法官主持下的诉前调解。整个诉前调解过程,类似于一场法院谈话,法官会询问双方的基本情况、离婚的原因、夫妻财产的基本情况以及是否第一次诉讼等问题。如果法院能够调解离婚,会当庭开出交诉讼费的单据,让当事人补交诉讼费后,出具调解书来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如果当庭调解和好,则将立案材料退回,无需缴纳任何费用。如果调解失败的话,法院也会开出交纳诉讼费的单据给原告,让原告预先缴纳相关费用,案件算是立案成功。在北京,进行诉前调解较多的是海淀区人民法院。对于离婚的案件,原则上他们都会进行诉前调解,其他的法院进行庭前调解的可能性比较大。第二阶段:庭前调解。庭前调解是指在立案成功后,正式开庭审理前,承办法官一般会召集对方当事人一起到法院接受法官主持下的调解。庭前调解是对《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离婚调解原则的贯彻实施,法院希望在开庭审理前,能够通过法官耐心的说服工作来化解双方的矛盾,和好或友好分手。大部分的法院对于庭前调解一般会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如果一方明确表示不愿意接受调解,那么法官会省去这道环节,直接进入开庭审理程序。第三阶段:诉中调解。对于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案件,如果没有法定离婚的理由,法院会着重于进行调解和好的工作。在被告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有可能一上来就给原告做工作,动员撤诉,再给对方一次机会。如果对方同意离婚,那么法官就不会对感情部分继续深究,而会直接进入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实质性问题。
结语
离婚调解分为三个阶段:诉前调解、庭前调解、诉中调解。诉前调解是起诉前的调解,法官会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了解情况并尝试调解。庭前调解是立案成功后,在开庭审理前,法官会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希望化解矛盾。诉中调解主要针对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案件,法院会着重进行调解和好的工作。通过这三个阶段,法院希望能够实现离婚案件的和解,达到双方的满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