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高考政策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河北省充分借鉴试点省市的改革经验,自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全面启动高考综合改革。
    法律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第五条规定:1.启动时间。充分借鉴试点省市的改革经验,自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全面启动我省高考综合改革。2.深化统一考试科目改革。增强高考与高中学习的关联度,自2021年开始,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保持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计入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按等级赋分。3.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对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可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中,分学科大类(或专业)自主对选考科目范围提出要求,最多不超过3门。考生选考科目只需1门在高等学校选考科目范围之内,就能报考该专业类(或专业)。高等学校没有确定选考科目范围的,考生在报考时无科目限制。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科目要求应提前两年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