犟人张嘉利自述讨债历程5年花8万讨回19万
法律援助一、30年好友,我怎能不信
30年前我就和老王认识了,他是一家贸易货栈的负责人。当时我在长航当采购,也算是他的大客户。我们私交不错,过年过节都有来往。我的印象中,他忠厚老实。
老王退休后在汉口开店做起了日杂生意。2000年6月他找到我,说扩大生产急需资金,提出以每月2分的高息向我借款。这利息比银行要高出十倍,更何况又是30年好友,所以我很爽快地借了他20万元,没有办理抵押手续。
这是我们当时的借款合同,款借到了和林日杂名下,这是一个股份有限公司,法人是王的女儿,五个股东都是王家人。
后来我发现老王生意不行了,压了不少货。我慌了,上门讨债,他只还了1万元。在我的一再催促下,和林与我签订了还款计划书,同意分三次还清欠款,最后一次还款日期为2002年6月1日。
二、看到公司注销书,我都傻了
然而,还款不顺,而且王家人的脸色越来越难看。2002年3月,我申请仲裁,答复是诉讼主体错误,和林日杂已经注销。我再赶到老王店里,才发现店名已变更为和仁日杂,法人代表变更为老王。对于19万欠款,王家人翻脸不认:你去打官司,找和林去要钱。
我到工商部门查询,看到了和林申请注销书,才知道就在这一年年初,五个股东召开股东会议,认为经营状况不良,申请注销。公司清算仅有价值七万元的拖把、脚盆等货。全体股东称公司无债权、债务,按投入比例分配,对这7万元存货进行清退。
看到这份公司注销书,我人都傻了。他们怎么能这样骗我?太不讲信用了?难道我这19万元打了水漂吗?(文中公司名称均为化名)
三、软招硬招我全试过,没用
我这人蛮犟,不信这个邪。我的第一个念头就是用软招,给他们讲好话,摆自家实际困难,希望对方做好事还些钱。但好话说尽,没有用。
于是我就来硬的,包了三辆的士,找了十几位朋友,三天两头去他店里、家里,或吵或闹,让他做不成生意,甚至赖在家里不走。但狠话讲到头,还是没用。
我甚至找过讨债公司,对方答复得倒爽快:包在我们身上,完事后我们提9万。可看到他们一脸的凶相,我又退缩了:万一闹出人命案可怎么办?
催债无望,我想打官司,可连律师都劝我算了:打这个官司各种费用加起来将近4万元,最后拿到的很可能是一堆洗把、脚盆,就自认倒霉吧。
但我没有听这些劝阻,借债还钱,天经地义,我就不相信法律不能为我维护正义。
四、法院最终判决:对方隐瞒债务
我把对方告上了法庭,并且到很多单位咨询,省、市、区体改委、工商局等部门的政策法规处(科)我都摸熟了,他们说这种股份合作制,确实存在漏洞,让赖债人钻了空子。
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对此案也很关注,尽管我这19万的债务并非大案,但他们非常认真,一直督办此案。对此,我特别感激。
几番周折,2004年5月,法院终于裁定:和林公司注销过程中,清算程序违法,并且隐瞒了债务,五位股东应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五、为查清对方财产,我什么苦都吃过
很多人以为官司打赢了,钱就应该回来了。其实法院执行难度很大,法院人手紧,案子那么多,情况又复杂,所以当事人一定要配合法院举证,摸清对方的财产。为了这事,我什么法子都想过了,什么苦都吃过。
我曾经找人假扮买货人,到老王店里买一千元的货,但要求他提供和林账号以便进账。这样就弄到了公司的账号,然后迅速通知法院,法院赶到银行,马上冻结了账上的2万元。
听说有个股东在舵落口开了商店,我决定跟踪。那段日子,我每天凌晨4时跑到他家对门蹲守,当时下着小雨,我打着伞,冻得直哆嗦,门卫差点把我当成了小偷。早晨对方出来过早、遛狗,我就远远地跟着。最后证明这是个假信息,一个星期就这样白费了。
我发现其中一个股东把房子出租,认为这是冻结其房产的绝好证据。我找到租借户,对方压根不理我;我找居委会,又找了派出所,可人家当然护着自己的居民,不肯出具证明。
我还咬牙花了一千元买了支录音笔,四处取证,不过这些证据最后并未被法庭采纳。
最后,五位股东的房产分批被法院冻结,部分还被评估。他们不得不把钱给我,否则他们的房子就保不住了。春节前,最后一笔款1.5万元交到了我手上。
六、不讲信用,最终大家都受累
终于可以结案了,我却高兴不起来,这5年来大家都很累。
我很累,为了讨回本应属于自己的19万,我每天到处跑,去过的单位大大小小有一百多家,法院几乎是每周一次;打字复印费、律师费、车马费等各种费用,这些年花了将近8万元。
王家人也很累,不想还钱得动多少脑筋,又要提防我,又要应付法院,结果不仅要还19万,还得贴上几万元诉讼费,能不累吗?
法官也很累,我们双方讲的事要去查证,看是否合法、合理,还要结合法规做双方的工作,我们走了他们还要研究讨论。他们确实尽职尽责。
缺乏信用,最终对国家法律资源、社会资源、对自己,都造成巨大的浪费。比如说,如果没有这个案子,法院可以办更多值得办的大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