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营业执照网上注销
法律援助一、烟草证暂时无法网上注销,目前只能到办证所在地烟草局现场注销。
1、国家对烟草生产、销售实施行政许可制度,未获得许可,禁止生产和销售;
2、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务服务行政许可网上办理平台暂未开通烟草证注销业务。
二、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条件有哪些
1、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2、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
3、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4、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销烟草证需要:个人的身份证、烟草营业执照、填写自愿放弃烟草经营业务申请书。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进行注销,公告三个月后进行注销。
我国实行烟草专卖制度,在烟草专卖局门户网站可以进行新办、变更、延续、补办、停业、恢复营业、歇业7项业务的申请。申请人需先以企业法人身份(含个体工商户)进行注册、登录,然后进行业务申请。 在此期间需要上传居民身份证、持证人免冠证件照片和烟草专卖营业执照等必要证件。
需要注意的是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注销必须符合《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概括起来为许可证到期及经营主体因各种原因无法再经营烟草生意。
法律依据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五十七条 生产经营类许可证持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一)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持证人原因导致不再具有生产烟草专卖品所需要的技术、设备条件的;
(二)超出生产经营类许可证核准的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
(三)持有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企业,擅自将生产的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销售给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的。
第五十八条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持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一)因持证人原因导致不再具有固定经营场所或者经营场所与住所不相独立的;
(二)因持证人原因导致经营场所条件既不符合取得许可时也不符合当前的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要求的;
(三)因持证人原因导致经营场所基于安全因素不适宜经营卷烟的;
(四)不在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定的经营地址经营的;
(五)超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准的许可范围经营的;
(六)利用自动售货机或者其他自动售货形式,销售或变相销售烟草制品的;
(七)利用信息网络销售烟草专卖品的;
(八)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卷烟20万支以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类许可证持证人需要暂时停止生产经营业务3个月以上、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持证人需要暂时停止经营业务1个月以上的,应当在停业前提出停业申请。申请停业期限应在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有效期内且停业时间不得超过一年。停业期满或者提前恢复营业的,持证人应当提前提出恢复营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