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港路88号5楼常州市天宁区民政局?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本案涉及常州市天宁区民政局,关于该机构的具体法律义务和责任,需要结合以下法律依据进行分析。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机关公务员法》第三十条规定,“公务员在执行公务中,造成国家利益或者公民合法权益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按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公开本机关的工作文件、会议记录、决策意见、专家意见、调查报告、监督检查报告、资料汇编等政府信息,不得拒绝公开。”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法律保护公民的合法的财产权和其他权利。”
以上法律依据结合分析,常州市天宁区民政局在其行政职责范围内,应当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赔偿责任。此外,该机构还需要遵守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如果该机构的行为或者不作为造成了公民的损失,公民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