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差补助的税务规定
法律援助法律主观:
个人所得税是跟我们关系比较大的一个税务,对于个人所得税来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是根据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来进行计算的,在计算个人所得税的时候,需要考虑的因素是比较多的。一、出差补助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国税发[1994]89号(见附件2)规定,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因该文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无规范定义,且无开支范围和金额标准;目前仅对中央和国家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有明确的规定,具体内容请参见《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见附件5);对一般企业无具体标准,因此各地税务机关在实际执行该政策时不统一,部分地区出台有具体规定。以北京市为例。专门出台《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收入中的补贴、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范围及标准的规定的通知》京地税个[1998]41号(见附件1,另外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5号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已全文废止)指出由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及工资以外的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范围及标准不够明确,为征收工作带来难度。对此,依照个人所得税法及财务制度有关规定,将外埠差旅费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范围及标准明确为一般地区20元/天,特殊地区30元/天。特殊地区是:深圳、珠海、汕头、海南。二,个人所得税申报流程1、使用账号与密码登录电子申报系统,进入电子申报系统。3、申报画面中右边有个“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点击“申报”进入个人所得税申报界面4、添加明细,添加明细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将表格的数据直接导入,如果人数比较多的情况下可以使用这种。另一种是一个个添加,人数较少且变动大的时候可以用这种。5、所有资料填好如图所示,然后点击“检验及计税”按钮,检查一下金额是否正确,没问题的话,点击“申报预览”按钮。6、点击“缴税”按钮,进行缴税,个人所得税申报完成。7、补充:步骤四的人员资料可以在"个人信息登记“中统一登记,以后直接挑选资料就可以了。
法律客观: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二、关于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问题 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对工资、薪金所得的具体内容和征税范围作了明确规定,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征税。对于补贴、津贴等一些具体收入项目应否计入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范围问题,按下述情况掌握执行: (一)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对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补贴、津贴,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他各种补贴、津贴均应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二)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