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不到工作的农民工是失业人口吗?

法律援助

    失业人口概念及失业保险条例的主旨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和促进再就业,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和职工要缴纳失业保险费,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费的征缴按照国家规定进行。
    法律分析
    不算。失业人口是指没有工作,近期寻找工作,且能立即去工作的人。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使用这一指标时,谨防对失业人口概念的把握,不能把所有没有工作的人都视为失业人口,只有寻找工作而未能找到工作的人才是失业人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
    第一条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失业人员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本条所称城镇企业,是指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城镇企业。
    第三条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失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失业保险工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具体承办失业保险工作。
    第四条失业保险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缴。
    拓展延伸
    农民工的就业困境:失业率是否适用于他们?
    农民工的就业困境是一个复杂的问题。虽然失业率通常被用来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就业状况,但对于农民工来说,这个指标可能并不完全适用。农民工往往面临着诸多挑战,包括就业机会的不稳定性、低工资、缺乏社会保障等。他们常常处于临时性、非正式的就业状态,难以被纳入正式的失业统计中。此外,农民工的就业问题还与农村转移人口、户籍制度等因素紧密相关。因此,我们需要综合考虑更多指标和因素,如农民工的收入水平、工作条件、社会保障等,来全面评估他们的就业状况和困境。
    结语
    对于失业人口的定义和使用,需要特别注意区分寻找工作但未能找到工作的人与所有没有工作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为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并促进再就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和职工需要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失业保险工作的管理和执行。然而,对于农民工的就业问题,失业率这一指标可能并不完全适用,因为农民工往往面临着诸多挑战,如就业机会的不稳定性、低工资和缺乏社会保障等。因此,在评估农民工的就业状况和困境时,我们需要综合考虑更多指标和因素,如收入水平、工作条件和社会保障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15修正):第三章 公平就业 第三十一条 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享有与城镇劳动者平等的劳动权利,不得对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设置歧视性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15修正):第四章 就业服务和管理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职业中介机构提供公益性就业服务的,按照规定给予补贴。
    国家鼓励社会各界为公益性就业服务提供捐赠、资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15修正):第二章 政策支持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扩大就业作为重要职责,统筹协调产业政策与就业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