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应对竞争对手降价
法律援助应对竞争对手降价有以下方法:
1、减价,以便和竞争者的价格相匹敌。企业在减价的同时应努力维持它的质量。
2、企业可以维持原价,但提高顾客感知到的质量。它可以改善与顾客的交流活动,强调优于低价竞争者的产品质量,这要比减价和低利润经营更好一些。
3、改善质量,提高价格。对企业品牌进行高价格定位,用较高的质量用来证明较高的价格是值得的。
4、设立低价格的“战斗品牌”。最好的做法是在产品线中增加较低价格的产品,或者单独创建一种较低价格的品牌。
不正当竞争包括:
1、采用假冒或仿冒等混淆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的行为;
2、商业贿赂行为;
3、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4、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经营者侵犯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1、经营者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经营者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经营者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通知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4、第三人在明知或应知商业秘密是经营者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并加以不法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的情况下,仍然去获取、使用或者披露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
(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
(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