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价低于进价可以吗?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
    不要的,购货时进项己抵扣,销售时销项税缴纳,至于销价是根据销售时市场情况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七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如果是因为滞销、接近失效期等正常原因导致产品销价低于进价,属于正常现象,不用补税;但如果是因为压低竞争对手等原因形成的故意低价,则税务机关会按照市场价格核算销售额;或者因为保管不善等原因造成存货贬值而低于进价销售,则需要将其包含的进项税予以转出,此时均应补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