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过户手续

法律援助

    车过户的手续具体如下:
    1、车辆行驶证:机动车取得合法行驶权利的凭证;
    2、机动车登记证书:每一辆在路上行驶的车都会在当地车管所进行登记注册,必要的时候可以致电车管所进行核实;
    3、机动车号牌:检查有无涂抹更改的痕迹,应与行驶证上登记的号牌一致;
    4、道路运输证:如果是带有营运性质的车辆,必须检查是否有道路运输证;
    5、买卖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如果是外地户口,需要携带暂住证,买方的暂住证需要满一年;
    6、机动车来历证明:原始的购车发票。
    车过户的流程:
    1、来到过户大厅后,出示相关材料领取一张表格,双方各自填写资料。填好后,拿上以上所有的资料就可以去办理转移受理;
    2、直接将车开到过户验车处,工作人员会对车辆进行检查、拓号、拆牌和照相,需缴纳35元的拓号费。领取车辆照片,贴于检查记录表上。这些办完后,可以将车停到停车场,进入过户大厅办理手续。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共同所有人姓名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共同提出申请,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变更前和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共同所有的公证证明,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可以提供结婚证或者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迁出地和迁入地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