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计划服务期几年
法律援助西部计划的服务期为1—3年
西部计划的服务期具有一定的灵活性,服务期为1—3年,服务协议一年一签。在当年服务期满后,如考核合格,可于下一年度3月左右根据个人意愿向服务县项目办提出延期服务申请。
服务期间可以调整服务地吗
根据《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西部计划志愿者原则上应按照招募时所签订的单位上岗服务。但服务期间,如果岗位安排不合理,经本人申请,服务县项目办同意,可在本县范围内予以调整。
如果因健康、方言、生活习惯等原因,确不适宜在当地工作、生活的,服务县项目办同意并在征求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报服务省项目办批准,可在本省(区、市)范围内调整服务地。
服务岗位原则上不得跨省调整。如果获得调整服务岗位的批准,需在到达新服务地时及时完成信息更新,以保障志愿者的权益。
西部计划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中央财政按照西部地区每人每年3万元(南疆四地州、西藏每人每年4万元)、中部地区每人每年2.4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体制结算方式拨付省级财政部门。
地方各级财政统筹中央财政补助和资金和自身财力,按月发放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承担志愿者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个人缴纳部分从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为志愿者购买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鼓励县级项目办及基层服务单位积极为志愿者提供交通、住宿和伙食等方面的便利。
法律依据: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服务期为1年的志愿者,可于服务期满当年的3月份提出延期申请,经服务县项目办同意并报服务省项目办批准后,可将服务期延长为2年;连续服务满2年,年度考核合格,且至少有1次为优秀的志愿者,可于服务期满前当年的3月份提出延期申请,经服务县项目办同意并报服务省项目办批准后,可将服务期延长为3年。服务省项目办于每年3月底之前将志愿者延期人数及名单上报全国项目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