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承销是什么类型

法律援助

    1、全额包销。全额包销也叫承购包销。它是指承销商先将债券全部或部分认购下来,并立即向债券发行人支付全部债券价款,然后再按照市场条件转售给投资者,转售剩余部分由中介机构拥有。
    2、余额包销。余额包销也称为助销,是指由发行人委托承销商按照已定的发行额和发行条件,在约定期限内向社会推销债券,到了销售截止日期,未售出的余额由承销商认购。
    3、代销。代销是指发行人委托承销商向社会销售债券,承销商按照规定的发行条件在约定的期限内尽力推销,到了销售截止日期,债券如果没有按照原定发行数额全部销售出去,则其未销售部分退还给发行人,承销商从发行人那里收取委托手续费,但不承担任何发行风险。
    一、哪些公司可以发行债券?
    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也就是具有发行公司债券资格的公司为:
    1、股份有限公司;
    2、国有独资公司;
    3、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4、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在这四种可以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中,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行公司债券是通行的规则,而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发行主体,则是要求规模较大,有可靠的信誉,支持其正常的发展。
    二、债券发行要满足哪些发行条件
    1、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
    3、经资信评级机构评级,债券信用级别良好;
    4、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额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5、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6、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金融类公司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按金融企业的有关规定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