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所在地区划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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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口所在地的代码,是身份证前六位数,其中前两位为省,三四位为市,五六位为县或区。户口簿上的11位是户籍号,不是代码。户口所在地的编码,是指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行政区划的编码(在户口本的户号一栏体现):
    1、当事人可以参看本人身份证的前六位,户口所在地的编码与此类似;
    2、身份证上的该编码,为申报户口时,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的编码;
    3、籍贯地编码一般指身份证的前6位,例如北京110,具体地区如东城区101。出生编码是身份证的最后4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发布。该标准对我国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也称行政代码。它是国家行政机关的识别符号,一般由13位阿拉伯数字组成,相当于机关单位的身份号码。中华人民共和国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公布。行政区划的代码做了规定,用六位阿拉伯数字分层次代表我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州、盟)、县(区、市、旗)的名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