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税是怎么征收的?
法律援助租赁税是以租金为基础征收的。增值税为月租金收入的3%,城建税为增值税的1%或5%或7%,教育费附加为增值税的3%,地方教育附加为增值税的1%,房产税为月租金收入的4%,土地使用税为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除以12个月乘以占地面积,印花税为月租金收入的0.1%×0.001。〈br〉
房屋租赁税并不是一种独立的税种,它是对出租房屋应缴纳的几种税种的统称,包括了因出租房屋应缴纳的营业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所得税等税种。营业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和所得税的法定征收机关是税务部门。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受地税部门的委托,代征私人房屋租赁税和外地驻深企业房屋租赁税。〈br〉
1、代征房屋租赁税的范围〈br〉
私人房屋指个人所有、数人共有的自用或出租的住宅和非住宅用房,包括居民自建房、非自建房和集资房等。外地驻深企业是指注册地在深圳市外的企业,包括国内企业及境外企业。〈br〉
2、代征房屋租赁税的税种〈br〉
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代征房屋租赁税税种包括出租房屋应缴纳的营业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所得税等。其中私人房屋出租应缴纳的所得税为个人所得税,外地驻深企业出租房屋应缴纳的所得税为企业所得税。〈br〉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br〉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br〉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八条〈br〉
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