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执行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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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恢复执行,是指符合法定条件而中止执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或达成和解协议等的执行案件,因中止情形消除、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或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等而由法院依职权或当事人申请继续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二百五十六条 执行中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