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收入三大来源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政府收入分为税收收入(下设增值税等21款)、社会保险基金收入(下设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等6款)、非税收入,下设政府性基金收入等7款)、贷款转贷回收本金收入(下设国内贷款回收本金收入等4款)、债务收入(分设国内债务收入、国外债务收入2款)、转移性收入(分设返还性收入等10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第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和颁布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并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