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压可以申请低保吗?
法律援助低保户申请条件: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尚有一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持有本市东城等八城区或其他郊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非农业户口城市居民,与具有本市农业户口或外地户口的人员结婚,并在上述地区定居,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家庭成员。原为本市非农业户口、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后,未及时办理户口手续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人员。其他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人员。可以,符合申请条件。
慢性病包括哪些
1、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病(不含隐匿型);
2、慢性肺源性病;
3、原发性高血压病(Ⅱ期以上高血压,限50周岁以上人群);
4、脑血管病恢复期(含脑出血、脑梗塞、脑血栓形成、脑栓塞、蛛网膜下腔出血等);
5、肝硬化失代偿期;
6、糖尿病合并慢性并发症者;
7、慢性肾小球肾炎及肾病综合症;
8、恶性肿瘤晚期;
9、精神疾病;
10、红斑狼疮;
11、帕金森综合症;
12、多耐药肺结核;
13、慢性活动性肝炎;
14、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15、白血病;
16、血友病。
尚有一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持有本市东城等八城区或其他郊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非农业户口城市居民
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