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为什么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
法律援助用人单位不给是为了自身的利益。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可以逃避为劳动者缴纳各种保险、和劳动者发生争议时致使劳动者没有依据、可以随意安排劳动者调岗、可以随时辞退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的权益基本是没有办法保障的。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者也应当催促用人单位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以通过工会等渠道反映自己未能签订劳动合同的事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
拓展资料: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