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惊魂夜宣判结果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酒吧惊魂夜是一起聚众斗殴造成的命案。一名被告人积极参与聚众斗殴,且在该过程中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其行为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终身权利。五名被告人持械积极参与斗殴,其中两名被告人被判有期徒刑三年,两名被告人被判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一名被告人被判有期徒刑两年。六名被告人赔偿被害人家庭经济损失二十五万元,赔偿一名被告人经济损失五万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