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买房子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援助

    1、本地户籍
    (1)目前沪籍已婚家庭(含驻沪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限购两套房(含新建商品房和二手住房);
    (2)沪籍成年单身在本市未拥有住房的,限购1套住房;
    (3)沪籍未成年人只要所在家庭不限购,可以单独上产证;
    (4)限购政策(2011年1月31日)前沪籍购房人各自和父母共有2套以内住房(≤2套)提供关系证明,可不计入购房套数。
    2、外地户籍
    (1)在上海市范围内家庭名下无任何住宅类房屋且符合网签日期前63个月内累计正常缴满60个月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宅;
    (2)拥有1套及以上本市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3)无法提供符合网签日期前63个月内累计正常缴满60个月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沪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4)外地户籍成年单身,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外地未成年人限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