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不见了怎么办?

法律援助

    一、身份证不见了怎么补办
    1、身份证不见了补办的方法如下:
    (1)申领人准备好本人的居民户口簿以及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2)申领人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进行申请;
    (3)派出所进行人像采集和指纹采集;
    (4)申领人缴纳工本费,在发放居民身份证登记表上签字并留下联系电话。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二、更换身份证的方法是什么
    1、携带《居民户口簿》去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2、在现场进行人像采集和指纹采集;
    3、缴纳工本费40元,领取收费收据和《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4、从受理之日起,一般在60日内可以领到新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