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资质办理需要什么资料

法律援助

    1、申办单位或个人向市房产局开发办提交申请报告;
    2、填写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两份);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注册资本不得低于800万元,其中现金400万元);
    4、企业合同、章程;
    5、企业负责人任命书或董事会决议任职名单,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6、新成立的公司必须有土地十五亩以上且计划有项目,并提交项目用地证明材料(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并交原件核对)、规划资料;
    7、提供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资格证书及劳动合同(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工程技术、财务管理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其他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
    8、办公场所证明;
    9、工商局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公司名称必须冠以房地产开发字样);
    10、营业执照复印件(并交原件核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或者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