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图书馆借书证怎么办理 -法律知识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
    1、需办理广州图书馆读者证(新)的读者,参照以下细则办理:
    (1)持本地身份证或广州社会保障卡的读者:
    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到馆注册,开通文献借阅功能。身份证或社保卡可直接充当广州图书馆读者证,也可另行办理广州图书馆读者证。
    (2)持外地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护照、港澳台同胞回乡证等)的读者:
    居住本地: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广州的居住地址证明材料(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明材料、近3个月的水费账单、电费账单、煤气费账单、电话费账单等,选其中一项),到馆办理广州图书馆读者证。
    非居住本地: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到馆办理广州图书馆临时读者证。临时读者证有效期60天。
    3)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需由监护人持上述相关材料陪同到馆办理未成年人读者证。监护人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并为子女的行为承担责任。
    2、需办理外文借书证、艺术设计资料室会员证、音像资料外借证、计算机类图书外借证的读者,延用现有的“办证办法”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