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分红和年终奖区别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1、年终分红和员工拥有企业的股份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公司法第三十五条是这样规定的: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因此,年终分红是股东的基本权利,股东一定拥有年终的分红权。但拥有部分的分红权,并不能代表你拥有了企业的股权,成为了企业的股东。有很多的企业采取了虚拟股权的激励制度,给予员工岗位股、业绩股等虚拟股权,员工可以根据拥有的虚拟股权在年终参与企业的利润分配,但这种虚拟股权并没有所有权,其实质是企业奖金的递延发放,无非这种奖金的来源是企业的年终净利润的一定比例。
2、年终奖和年终分红是两种不同的薪酬激励形式。年终奖金由企业根据自身的经营业绩指标的完成状况,在年终一次性发放的现金薪酬。而年终分红则相对复杂,需要和企业的产权体系进行一定程度的结合,授予员工实际或者名义上的股份,以此作为年末参与企业利润分配的依据。
3、员工股权确认的方式。如果企业采用了员工持股的制度,给予员工实际或者虚拟的股份,作为员工应该关注以下的一些程序,只有履行了这些程序员工的利益才能得到切实的保障:
(1)签订明确的《股权授予协议》,明确授予的股票数量、价格、获授股权的性质和权利、企业和员工各自的权利义务、股权退出等核心条款。
(2)如果是真实的股权,则在股权获得的同时应该得到公司签发的出资证明和股权证书,并在企业的股票登记簿中进行登记;
(3)及时的进行企业股东的工商登记和变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