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辩期多长时间?

法律援助

    答辩期为15天。
    从收到法院的应诉通知书之日起计算,当日不包括在内。十五天的中间遇到法定节假日的,连续计算。如果期限的最后一天为法定节假日的,则期限的最后一日顺延到法定节假日过后的第一日。
    1、答辩状是针对原告的起诉状中陈述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作出承认或否认的陈述及理由;
    2、如果在15日内未能提交答辩,也可以在参加开庭的时候当庭答辩;
    3、如果你需要向法庭提交证据,必须在提交答辩状的期间内,将证据的复印件一并提交法庭。证据的原件则待正式开庭时带到法庭质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