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令再审后又维持怎么办?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案件经过再审后,如果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仍然不服时,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抗诉,要求检察院介入案件的审判,对审判进行监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再审裁判是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所作出的裁判。再审裁判既可以采用判决形式,也可以采用裁定形式。
(1)人民法院经过再审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均元不当时,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撤销原中止执行的裁定,继续执行原判决。
(2)人民法院经过再审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①原审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将案件发回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