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结算需要什么资料
法律援助一、工伤结算需要什么资料
1、工伤结算需要的资料如下:
(1)《工伤认定决定书》;
(2)《因工轻伤证明》;
(3)《变更老工伤人员支付待遇方式通知书》;
(4)或其他有效的工伤认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工伤职工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等多种资料。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二、工伤鉴定流程有哪些
工伤鉴定流程如下:
1、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2、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科别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
3、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4、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