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二胎准生证怎么办理
法律援助二胎准生证办理流程是:
1、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委会领取并填写《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
2、将表格送到双方工作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进行核实,盖章签字;
3、携带已盖章的表格和相关资料去女方所在的乡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进行核查审批后,再由计生部门审批;
4、县计生局受理后在二十日内进行审批并发放准生证。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准生证一般在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或现居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计生办办理。
办理二胎准生证所需材料:
1、《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审批表》。
2、《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当事人情况调查表》。
3、夫妻双方居民户口簿(现役军人无须提供;集体户口的,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户口本地址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
4、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提供军官证)。
5、结婚证(再婚的需提交离婚材料)。
6、夫妻双方存档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外省市户籍的,须提供外省市户籍地出具有效期内(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三级婚育情况证明)。
7、女方为军人的,须提供女方部队师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女方婚育情况证明。
8、第二个子女已经出生的,须提交该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9、依法收养过子女的,需要提交西城区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不孕症诊断证明。
10、一孩病残的,需要提交西城区病残儿医学专家鉴定组开具的《北京市区(县)病残儿医学鉴定结论通知书。
法律依据: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