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健全农业科研什么制度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加强对生物育种、动物试验、农(兽)药创制、生物饲料或产品研发、农产品加工技术研究、人工智能与智慧农业技术应用等相关科研活动的伦理审查和过程监督,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保护信息数据安全与隐私。从事农业科研活动的各类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社会组织等,承担农业科研诚信建设的主体责任,其主要负责人承担领导责任。有关单位要将农业科研诚信建设纳入单位章程,建立健全各类符合农业科技规律、产业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的农业科研活动规章制度。农业科技人员要把诚信作为科技工作的生命线,自觉维护良好的农业科研作风和学风。各级农业科教管理单位要强化监督指导,充分利用大数据管理,形成诚信建设工作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第五十二条 农业科研单位、有关学校、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群众性科技组织及有关科技人员,根据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需要,可以提供无偿服务,也可以通过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技术咨询和技术入股等形式,提供有偿服务,取得合法收益。农业科研单位、有关学校、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群众性科技组织及有关科技人员应当提高服务水平,保证服务质量。对农业科研单位、有关学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举办的为农业服务的企业,国家在税收、信贷等方面给予优惠。国家鼓励和支持农民、供销合作社、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等参与农业技术推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