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一个俱乐部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
注册俱乐部需要下列条件:
1、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2、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
3、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
5、有必要的场所。
俱乐部(又称会所;英文名:Club)单从字面上理解就是人们聚集在一起进行娱乐活动的组织团体或者其场所,俱乐部是具有某种相同兴趣的人进行社会交际、文化娱乐等活动的团体和场所,从而让有兴趣的人在一起聚集活动,演变成俱乐部。
另有俱乐部专属域名.CLUB,可译为俱乐部、驿站、平台、汇、会;内容概念涵盖商业企业、中心社团、组织机构、爱好圈子。俱乐部,现多指社会团体所设的文化娱乐场所。
所谓俱乐部(Club),就是由企业经营者出面组织,会员在自愿、互助、互惠的基础上自主参加,并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的协会或团体。
俱乐部可以是盈利性组织,只要经过工商部门注册就行。从某种意义讲,俱乐部比较容易活动,只要有几个合得来、商量好的人就可以干,没有许多规定,限制,可以看作是私人间的活动。虽然也有章程,但是更多的是个人意思的表达,随意性较大,不像协会是集体的,要照章办事。
一般的俱乐部都是封闭式的管理,集餐饮、会议、娱乐为一体,高级俱乐部并非就是高档场所,再好的装潢也会旧,人的因素、服务的因素才是俱乐部逾久弥坚的关键。
法律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第九条 设立娱乐场所,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娱乐场所,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设立娱乐场所,应当提交投资人员、拟任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负责人没有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情形的书面声明。申请人应当对书面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受理申请的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就书面声明向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单位核查,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经核查属实的,文化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本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进行实地检查,作出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娱乐经营许可证,并根据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的规定核定娱乐场所容纳的消费者数量;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消防、卫生、环境保护等审批手续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