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与慕兵有什么不同??

法律援助

    1、性质不同,征兵制和募兵制是有一定的不同,两者最大的不同是参军的性质不同,征兵制是国家要求公民按照义务强制性服兵役,而募兵制是国家以出钱雇佣的形式招募士兵服兵役。
    2、驱动力不同,征兵制是每个人都有当兵的义务,具有保家卫国的责任感和荣誉感。而募兵制则是国家拿出金钱等好处吸引人、鼓励人上战场。可以用一句话总结两者的不同,征兵制是责任感驱使,募兵制是用利益去诱惑,它们之间是有很大不同的。
    3、形式不同征兵制是指以农业为主的国家为了军事战争的需要,强迫要求百姓参军已达到扩充军队的目的。在这样的条件下,百姓的观念中开始有了一种参军打仗实际上是一种义务的认知,扩充军队也更加容易被百姓所接受。募兵制在这一方面恰好是与征兵制是相对的,唐五代之后开始实行的募兵制,以雇佣的形式扩充军队的一种制度。
    4、 条件不同,征兵制规章17岁——60岁的男子无论贵贱,都必须服兵役两年,守卫京师一年称“正卒”,守卫边防一年称“戍卒”,西汉初年,规章年满20岁的男子都要在官府登记,从23岁起服兵役两年,一年在本郡服役,学习骑射,称“正卒”。一年守卫京师或者戍边,称“卫士”“戍卒”。“募兵制”的选兵标准很高,要求全副三层衣甲—即“上身甲”、“股甲”、“胫甲”。当时没有裤子,人们下身是裙子—对于军人来说就是裙状的皮革“股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一条 全国每年征集服现役的人数、要求和时间,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命令规章。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兵役机关和有关部门组成征集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征集工作。
    第十二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章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
    第十四条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查站进行体格检查。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