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程序的五要素是什么
法律援助"申诉程序五要素:1、立案。有抗诉权或者有提请抗诉权的人民检察院,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立案:(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可能不足的;(2)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可能错误的;(3)原审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4)有证据证明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或者枉法裁判行为的。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的民事案件,应当通知申诉人和其他当事人。其他当事人可以在收到《立案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提出书面意见。人民检察院决定不立案的案件,应当通知申诉人。人民检察院应当在立案以后调(借)阅人民法院审判案卷,并在调(借)阅审判案卷后三个月内审查终结。
2、审查。人民检察院立案以后,应当及时指定检察人员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进行审查。对于审查终结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分别情况作出是否提起抗诉的决定。
3、提请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经审查认为符合抗诉条件的,应当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抗诉。
4、出庭。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抗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再审法庭。受理抗诉的人民法院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指令再审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再审法庭。
5、提出检察建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1)原判决、裁定符合抗诉条件,人民检察院与人民法院协商一致,人民法院同意再审的;(2)原裁定确有错误,但依法不能启动再审程序予以救济的;(3)人民法院对抗诉案件再审的庭审活动违反法律规定的;(4)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的其他情形。"
建筑工程质量五要素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五要素是建筑工程事故中各参建单位要坚持的基本原则,包括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核心的原则;以预防为主的原则;以合同为依据的原则;科学、公平、守法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十二条
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第六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都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检举、控告、投诉。
破产重整程序五步骤
破产重整程序五步骤如下:
第一,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
第二,法院出具裁定,同时指定管理人、通知已知债权人和公告;
第三,债权申报:申报期限为30天到三个月;申报债权时应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提交有关证据;
第四,召开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
第五,重整计划的制定和批准、重整计划的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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