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与委托代理怎么区分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信托与委托代理的区分点有:
1、涉及的当事人数量不同:信托的当事人是多方的,至少有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三方。而委托代理的当事人仅有委托人(或被委托人)与受托人(或代理人)双方。
2、涉及财产的所有权变化不同。
3、成立的条件不同。
4、对财产的控制程度不同。
5、涉及的权限不同。
6、期限的稳定性不同。
一、如何区分雇佣承揽合同与委托合同
(一)承揽合同中,仅存在承揽人与定作人之间的关系,一般不会涉及到第三人,即使承揽人将承揽合同的辅助工作交由其他人完成,这些辅助承揽人也同样是承揽人,而且辅助承揽人不必以承揽人名义而为承揽。而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一般要以委托人名义行事,即使不以委托人名义行事的,受托人对外签订合同的义务,最终也还要由委托人负担,受托人在实际上与合同的相对方并无权利义务关系。所以,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依委托人要求行事,实际上是委托人、受托人和第三人三方之间的关系,受托人往往处于一种“中间人”的地位。而承揽合同则不存在这一问题。
(二)承揽合同中承揽人要自己承担风险和责任,独立完成工作,定作人一般不会对此承担风险和责任。
而委任合同则不同,因为受托人所处理的事务并非自己的事务,而是为委托人处理事务,所以,委托人要承担处理事务中发生的风险和责任。受托人虽直接处理事务,但并不对此承担风险和责任。这也是自己事务自己承担责任的当然要求。
(三)承揽合同为有偿合同,这是承揽合同的必然特点,不具有有偿性的不是承揽合同。
而委托合同可以为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当事人自己可以自由约定。
(四)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工作一般必须有工作成果,即成功做事。至少说在合同中有约定的工作成果,承揽合同的工作成果则是包含着对定作人有利的因素,如财产利益等等。否则就不能成立承揽合同。而在委托合同中,委
托人一般只是要求受托人处理一定事务,即认真做事,这种事务虽然处理会有结果,但这里的结果只是一种事物发展的后果,仅是一种客观的后果。
雇佣合同是受雇佣人对雇佣人供给劳务为目的的合同,雇佣以劳务供给本身为目的。承揽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为他方完成一定工作并向他方交付工作成果,他方接受该工作成果并给付一定报酬的协议。承揽人已供给劳务,如果工作未完成,不得请求报酬,而受雇佣人若已供给劳务,即使未达到雇佣人所期望的结果,雇佣人仍须支付受雇佣人报酬;承揽合同的承揽人自己承担危险独立完成工作,而雇佣合同的危险由雇佣人承担。
二、律师委托代理合同里的合同是什么意思
律师委托代理合同非诉讼合同内容是如下:
1.委托人:姓名、性别、联系方式等。
2.受托人:姓名、性别、联系方式等。
3.代理事项:需要代理的具体法律事务。
4.委托权限:在委托权限内代理的具体法律事务。
5.费用:支付的费用以及支付方式。
6.争议的解决:双方因本合同或本合同的履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尽先以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诉讼。
7.期限:委托代理时间限制。
8.最后写好落款即可。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
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