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电子政务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法律援助【电子政务】我国电子政务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部门利益障碍 电子政务需要政府各部门之间进行交互式办公和处理大量为公众服务的事项,而每一个部门的管理业务本身又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系统,业务差别很大,要使这些不同业务部门的政府机构之间实现互通互联非常复杂,必须抛弃部门利益,协同作战,进行利益再分配和各部门职能转轨,有相当的难度。此外,官僚主义文化与电子政务是格格不入的,官僚主义害怕变革会对其既得利益造成威胁;电子政务带来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损害了某些有私心的官员的利益,他们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来阻碍电子政务。 (二)电子政务立法滞后 电子政务建设必须有新型的管理制度和相应的法律、法规作保障。我国电子政务这方面的立法尚处于起步阶段。2002年7月3日,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该文件对电子政务具有重要的战略指导意义,是一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纲领性文件,但是,由于缺乏指导具体设计与实施工作的总体规划,一些地区和部门只能根据自己对它的理解进行了探索和设计,从而难免出现认识偏差,更难以形成有效的外部约束。 (三)发展电子政务过于形式,政府上网工程虚多实少。 首先,电子政务内容有限、空洞。相当多的政府部门电子政务网仅仅局限于把一些法律、法规、政策、条文从纸上搬到网上,公开的信息数量少,质量也不高,网上信息更新很不及时,网页与网页之间的连接渠道少,各级政府的电子政务还没有形成网络。其次,缺乏与公民的互动。政府信息网络重视了网页的介绍宣传的静态功能,但缺乏和用户的交流沟通手段。政府与上网公民之间缺乏互动性、回应性。再次,网站与政府业务脱节。政府网站通常都是由电信部门或社会专业的ICP来进行建设和日常维护,而政府部门则负责对信息的管理。这种模式带来了政府网站与政府日常业务的脱节。 (四)“信息孤岛”大量存在 每一个电子政务项目,都是国家电子政务建设的组成部分,都应按照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的要求,协调建设,稳步推进,这是发展电子政务应有的全局观。但是,一些地区和部门大量进行封闭式建设,无限扩大电子政务项目的功能,外无边界、内无内容,很少考虑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与互操作,不能顾全电子政务建设的连续性和继承性,未能充分重视和发挥原有系统的作用,制造了一个又一个“信息孤岛”。 (五)信息安全存在隐患 这是电子政务建设过程中面临的一个十分紧迫、重要的问题。我国科学、完整、高效、统一的电子政务安全保障体系还未建立。首先,目前政府网络和信息安全制度不健全,安全意识薄弱,整体防护能力不高,应急处理突发事件能力不够强,技术与管理人才缺乏。其次,电子政务安全基础性工作进展缓慢,缺乏国家统一指导和规范,管理问题突出。此外,还缺乏相关法律的有力支持。 (六)国家公务人员观念和整体素质的障碍。 推进电子政务的发展,国家公务人员必须树立政府管理的新概念,树立从管制管理到服务的新观念,政府官员观念的改变需要一个过程,这是一个障碍。另一种障碍是公务人员整体素质有待提高。虽然近年来我国在加强公务员的知识培训、提高公务员的管理能力和水平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公务员的计算机知识和应用能力等方面都有了显著提高,但就整体而言,我国公务员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对电子政务的认识水平还不能适应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