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申请入团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入团志愿书
    它是青年积极分子郑重地向团组织表达自己入团志向和意愿的书面凭证。支委会对申请入团的青年经过研究后,如果认为他以具备团员条件,就可以个别地发给入团志愿书,要求他认真的、实事求是地填写。如果申请人不会写字,支部可指定一名团员或由本人找其他团员按照申请人口述代为填写。填写入团志愿书,应按下列要求:
    1、入团志愿书由申请人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字迹要清楚。填写要忠诚老实;
    2、入团志愿书中“本人对团的认识”一栏,主要填写为什么要入团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3、“曾用名”,指在学习和工作期间用过的名字;
    4、“家庭出身”,指本人生长的家庭成分,凡随父母生活长大的,他们的家庭出身应按其父母的职业来定;不是随父母生活长大的,应按抚养者的成分或职业来定。
    5、“籍贯”,应按父亲的籍贯,填写到县(市、旗);
    6、“家庭主要成员”应填写和本人长期在一起生活的直系亲属,没有同本人一起生活过的祖辈关系,可不填写;
    7、“主要社会关系有无重大历史问题”一栏“主要社会关系”是指与本人关系比较密切,影响较大的旁系亲属或亲友。重大政治问题一般只填因敌我性质问题曾被杀、关、管者;
    8、“何时何地参加何种团体”,是指少先队,以及其政治,宗教团体等;
    9、“本人简历”一栏,从上小学开始,没有上小学的,可以从7 周岁开始;
    10、“入团介绍人意见”一栏,由介绍人认真负责地如实填写被介绍人的思想品德、学习、劳动、工作等方面的优缺点和自己的意见;
    11、“支部会决议”一栏,由团支部填写。主要综合支部大会对申请人优缺点和努力方向等意见;写明出席大会的团员人数,表决结果;如有的团员不意,还要商量写上不同意者的人数和意见;
    12、“审批机关意见”一栏要注意写明审批时间,加盖团委的公章。
    法律依据:《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八)》 一 是完善人员配备,确保院庭长办案“有能力”。结合入额院领导分管范围、专业背景和个人特长编入固定的审判团队,同时允许院领导根据审判监督管理等工作需要办理其他审判团队的案件。完善审判辅助人员配备,由院领导所编入团队的审执业务庭提供相对固定辅助人员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