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才能办理强制离婚
法律援助没有强制离婚这一说法,可以诉讼离婚,只要双方夫妻感情破裂了,就可能会判决离婚。如果感情没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还能够维持,有和好的可能,即使一时调解无效,法院也不会准予离婚。
一、离婚起诉一方不愿意怎么办
离婚一方不愿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决定受理后会先对双方进行调解,对于双方感情已破裂,经法院调解无效的,一般会准予离婚。诉讼离婚的前提是双方感情已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如果没有切实证据证明感情破裂,则不利于法院判决离婚。并且女方在怀孕期、哺乳期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二、强制离婚需要对方到吗
强制离婚是指当事人双方通过诉讼离婚。诉讼离婚的,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是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再无和好的可能。因此只要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即使被告不到庭应诉,法院可以适用缺席判决,作出离婚判决。
三、判决离婚需要出现哪些状况
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感情确已破裂,是指已经破裂,而不是即将破裂或可能破裂;是完全破裂,而不是一定程度的破裂或严惩破裂;是真正破裂,而不是表象破裂或假想破裂。而调解无效,是指当事人既不能达成同意和好也不能达成同意离婚的协议。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调解无效,是判决离婚的程序条件。感情确已破裂,必然调解无效;而调解无效,不一定感情确已破裂。因为感情确已破裂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准予离婚的前提,而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必须以事实为依据。根据司法实践的经验,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一般可以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进行考察和分析。
一是夫妻间的矛盾并不深重,夫妻双方共同生活且履行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经过调解,夫妻双方可能和好。即使调解无效,也不准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