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增项报名需要重新审核吗

法律援助

    一建增项报名要重新审核。依据中国人事考试网的报考规定,增项报考的人员需要现场人工审核考生的个人有效身份证、领取了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和增项报名表。增项报名的考生一律以新生身份进行资格审核。
    扩展:
    一建增项成绩管理
    实行非滚动管理办法: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该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一级建造师增项专业通过后注意事项:
    注意参加增项报名时,考生一定要选择的报考级别为“增项专业”。在通过考试进行注册时,原来主项证书与增项证书必须在一家单位注册,是不能分开的。
    报考一建增项专业考试通过后,考生将获得相关专业的考试合格证。这时候原来没有注册的专业就是主项,可以先将主项注册好,再去申请增项注册。
    法律依据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第六条 申请初始注册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二)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三)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四)没有本规定第十五条所列情形。
    第七条 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的人员,应当通过聘用单位提出注册申请,并可以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在5日内将全部申请材料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依法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出具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涉及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的,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全部申报材料送同级有关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核定执业印章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