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户属于农业还是非农业

法律援助

    家庭户既不属于农业也不属于非农业。
    ”居民户口家庭户“既可以是“农业家庭户”,也可以是“非农业家庭户”。
    “居民家庭户”是户籍制度改革后,不再区分“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之后的统一登记方式(居住在农村的登记为“农村居民户口”,居住在城镇的登记为“城镇居民户口”)。
    按户口性质的分类:
    1、按户粮关系分:农业户口、非农户口;
    2、非农户口包括:城镇户口(居民户口)、农村居民户口、集体户口等;
    3、户口同时分为集体户口、家庭户口、军籍户口;
    4、还可以分为常住户口和暂住户口。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第九条 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