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问法的四种方式
法律援助询问法可分为集体问卷法、访问面谈法、信询法和电话询问法。
询问法是用询问的方法收集市场信息资料的一种方法。它是调查和分析消费者的购买行为和意向的最常用的方法。它的优点是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获得比较及时、可靠的调查资料。询问法中询问的主要内容,一般是要求被询问者回答有关的具体事实、什么原因、有何意见等方面的问题。
面谈调查法
这种方法是将所拟调查事项,派出访问人员直接向被调查对象当面询问以获得所需资料的一种最常见的调查方式。这种方式具有回答率高、能深入了解情况、可以直接观察被调查者的反应等优点,集中起来就是较别的方法能得到更为真实、具体、深入的资料。但是这种方法也存在调查的成本高、资料受调查者的主观偏见的影响大等缺点。
邮寄调查法
这是调查者把事先设计好的调查问卷或表格,通过邮局寄给被调查者,要求被调查人自行填妥寄回,籍以收集所需资料的方法。其好处有:调查范围大、成本低、被调查者有充分时间独立思考问题。
电话调查法
通过电话和被调查者进行交谈以收集资料的方法。问卷调查法
网络问卷调查即调查公司通过网络邀请参与回答问卷以获取市场信息的一种调查方式。这种方法进行调查的主要优点是:收集资料快、成本低(现在互联网上有很多专门制作调查问卷的网站)
混合调查法
三种询问调查方法混合起来加以综合使用。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