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资产管理投资公司具体经营范围
法律援助(一)收购并经营金融机构剥离的本外币不良资产;
(二)追偿本外币债务;
(三)对所收购本外币不良形成的资产进行租赁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重组;
(四)本外币债权转股权,并对企业阶段性持股;
(五)资产管理范围内公司的上市推荐及Zhai券、G票承销;
(六)经相关部门批准的不良资产证Qan化;
(七)发行金融债Qan,向金融机构借款;
(八)财务及法律,资产及项目评估;
(九)根据市场原则,商业化收购、管理和处置境内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
(十)接受委托,从事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金融机构关闭清算业务;接受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国有银行的委托,管理和处置不良资产;接受其他金融机构、企业的委托,管理和处置不良资产;
(十一)运用现金资本金对所管理的政策性和商业化收购不良的抵债实物资产进行必要投资;
(十二)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活动。
注:以上十二项需到银监会审批;概括为:
1、主要包括资产收购、管理和处置,资产重组,接受委托管理和处置资产的服务,追加投资以及经批准的其他业务。
2、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受托或委托资产管理业务;与资产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
一、深圳资产管理投资公司注册资本增加的条件是什么?
深圳资产管理投资公司注册资本增加的条件:公司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且间隔时间在一年以上;公司最近前三年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到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一、不需要审批经营范围: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企业管理,供应链管理及配套服务,受托或委托资产管理业务(不含金融资产)
电子产品、数码产品的销售;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光电产品、半导体、太阳能产品、仪表配件、数字电视播放产品、通讯产品、干燥机、工业除湿机、净化设备、机电机械、制冷设备、会议公共广播设备、航空电子设备、测试设备的技术开发及销售;智能交通产品的研发;道路交通设施的上门安装、研发与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不管是在深圳还是在我国其他的省市,设立公司都是有一定的注册资本的要求的,只有注册资本在设立之前就确定下来,才能是哦那些鱼公司建立债权债务关系的民事主体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在发生法定的增加的情形时,可以按照圳资产管理办法进行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