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买房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援助

    律师分析:
    购买本市新建商品房(一手预售房)材料: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2.职工身份证件;3.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4.购房合同;5.购房发票;6.配偶身份证件;7.受托人的身份证,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8.婚证证;9.户口薄复印件。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帐,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