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验收标准

法律援助

    高标准农田验收标准如下:
    1、高标准农田建设应达到“田地平整肥沃、水利设施配套、田间道路畅通、林网建设适宜、科技先进适用、优质高产高效”的总体目标。
    2、通过建设,解除制约农业生产的关键障碍因素,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显著增强,农业特别是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达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目标;
    3、农田基础设施达到较高水平,田地平整肥沃,水利设施配套、田间道路畅通;
    4、因地制宜推行节水灌溉和其他节本增效技术,农田林网适宜,区域农业生态环境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
    5、推广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农业科技贡献率明显提高,主要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显著增强;
    6、建设区达到优质高产高效的目标,取得较高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7、坚持节约土地、合理使用的原则开展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后农田基础设施占地率符合有关规范标准。
    法律依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第一条
    本规划所述的高标准农田,是指达到“田地平整肥沃、水利设施配套、田间道路通畅、林网建设适宜、科技先进适用、优质高产高效”标准,即“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