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的程序和手续步骤
法律援助房屋买卖的程序是:
1、实地看房;
2、签订合同并缴纳定金;
3、办理贷款手续。双方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对贷款申请人信用审批后,通知双方完成产权变更。买方领房屋产权所有证后,办他项权利证,他项权利证下发后,银行将一次性向房主发放贷款;
4、办理过户手续;
5、交纳税费;
6、办产权手续;
7、付余款并交房。
房屋买卖需要什么资料
1、买卖双方及其配偶的身份证、户口薄;
2、结婚证或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等;
3、房屋产权证;
4、房屋登记表、平面图;
5、房屋买卖合同;
6、契契税完税或减免凭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