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班子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湛江市人民政府 湛江市人民政府是广东省湛江市的国家行政机关。湛江市班子为现任领导包括市委书记、市委副书记、市长常务副市长、副市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