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轨道交通的发展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本期建设项目要与郑州火车站、郑州东站、郑州西站等主要对外交通枢纽做好规划衔接。统筹做好城市轨道交通与高速铁路、城际铁路等规划布局的衔接,做好换乘设计,提升旅客出行的安全性、便捷性。加强城市轨道交通枢纽综合立体开发,发挥土地增值效益,促进城市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
    法律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郑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9—2024年)的批复》
    一、为落实中原城市群发展战略,支撑郑州都市区空间结构布局,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原则同意郑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建设3号线二期、6号线一期、7号线一期、8号线一期、10号线一期、12号线一期、14号线一期等7个项目,规划期为2019-2024年。
    二、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按照现代、安全、高效、绿色、经济的原则,统筹城市开发进程、建设条件及财力情况,量力而行、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加强城市轨道交通枢纽综合立体开发,促进城市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